市河道管理中心在前期涉河项目在建监督检查中,发现甬新河一处工地施工围堰(长约30米,宽约3米)已超出规定审批期限,遂要求施工单位拆除。
台风临近,为进一步促进甬新河行洪排涝畅通,8月8日晚,水政执法人员连夜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发了《水政监督检查意见书》,要求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于8月9日必须拆除该施工围堰。9日上午,施工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开始拆除,9日下午,围堰已拆除完毕。